“大仪”)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加强学校对大仪开放共享的管理,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桂林医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桂医科
1.考核对象为大仪所在的二级学院以及科学实验中心bd半岛体育。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由依托建设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参加学校的考核。
2.参加考核的大仪应为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2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备。50万元以上的大仪还需参加本次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的考核。
10月27日前,由大仪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自查自评阶段的主要任务和程序为:
2.依据“桂林医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评价表”(附件1)和“桂林医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填报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数据,并认真做好支撑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3.附件1和附件2于10月27日下午5点前交于科技处杨干清老师处(明德楼306办公室)。
2.会议考核时,大仪所在部门需准备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bd半岛体育维护和维修记录;利用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服务的财务收入凭证;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3.核查评议:根据各部门大仪开放共享的汇报、支撑材料查验等形成专家意见,bd半岛体育打分,划分考核等级。
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附件3)还需于11月3日前登录“广西大仪平台”(),参考《2021年大仪绩效考核工作手册》录入考核数据;各部门打印考核报告一份,同时上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作为支撑材料,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明德楼306,以便及时报达广西大仪办。
1.桂林医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评价表2.桂林医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汇总表
50万元以上大仪名单汇总表4.桂林医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桂医科
〔2021〕10号)6.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
附件【附件6-桂科基字〔2021〕58号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桂医科〔2021〕10号 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桂林医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桂林医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评价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