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桂科基字〔2017〕99号)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拥有单台或成套(含配套附件或软件)原值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科学仪器(即“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并已纳入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广西大仪平台”)管理的110家法人单位(见附件)。
(三)考核内容:详见《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考核单位登录广西大仪平台(网址),在绩效考核模块中如实填报基本信息、服务效果、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组织管理等有关数据资料信息,于2021年11月5日前提交并通过审核。
广西大仪平台即日起开放后台登录,《工作手册》可自行下载,各单位的登录账号和密码按规定联系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大仪办”,设在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获取。
请各单位将通过自治区大仪办审核的系统自动生成的《绩效考核报告》打印一式2份,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后于2021年11月10日前寄或送至自治区大仪办,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自动放弃参与考核。
委托自治区大仪办做好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完善与维护、业务培训、咨询与服务、数据审核,配合、协助第三方做好考核评审bd半岛体育、现场核查、考核结果报送等工作。管理平台用户操作培训的具体事宜由自治区大仪办另行通知。
委托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对绩效考核报告进行会议评审和现场核查,于2021年12月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结果上报科技厅。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是推动我区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考核结果是安排自治区大型仪器协作共用后补助经费、开展自治区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1.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指派1—2名从事大型科研仪器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专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考核数据采集、填报、审核、汇总、上报,以及配合做好现场核查等工作。
2. 对无故不参加考核或存在故意瞒报、漏报、造假等行为的单位,将进行公开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失信记录。
受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0号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3楼3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