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纳入学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运行正常、性能指标良好的大型科研仪器原则上均需加入学校科研仪器共享平台,涉密仪器设备除外。为进一步扩大平台开放设备体量,规范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现开展学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新增入网设备及提交收费标准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科研仪器加入共享平台工作 (一)新增科研仪器入网范围及要求 1、新购入或已购入的30万元(含)以上科研仪器; 2、新购入或已购入的30万元以下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科研仪器; 3、已购入的30万元(含)以上科研仪器,若仪器已达报废年限的,原则上不再加入共享平台; 4、申请加入共享平台设备需具有准确完整的资产编号; 5、申请加入共享平台设备需安装与共享平台匹配的智能控制器或已上报智能控制器采购计划。 (二)工作流程 1、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30万元(含)以上科研仪器,单位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入网汇总表》(附件2),提交科研仪器共享管理办公室备案,统一公布实施。 2、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30万元以下科研仪器由各单位组织机组填报《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入网申请表》,单位审核汇总后(附件2),提交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初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审核后bd半岛体育,提交学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统一公布实施。 二、科研仪器收费标准申请工作 (一)科研仪器收费标准申请范围 1、新增科研仪器加入共享平台的,由各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交收费标准申请。 2、调整科研仪器收费标准的,各单位应根据科研仪器运行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交收费标准申请。 (二)工作流程 1、各单位组织填报《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附件3),提出收费标准方案和测算依据,提供至少3个单位(含校内单位)同类设备收费价格对照,在本单位网站将收费方案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后,提交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初审; 2、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对各单位提交的收费标准申请(含公示结果截图)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审议; 3、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拟收费情况汇报,集中审议各单位提交的申请,统一公布实施; 4、收费标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确定或更改收费标准;若更改,需提交学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审议。 三、材料报送要求 新增科研仪器加入共享平台及提交收费标准申请的工作,原则上每学期受理一次,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入网申请表》 2.《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入网汇总表》 3.《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 4.《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服务收费标准汇总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徐圆圆,电线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广大师生预约使用学校科研仪器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规范收费流程、简化财务结算,平台已与财务系统实现对接,并于2023年10月29日全面启用。校内用户可在平台生成经费结算单,经费结算单数据将线上传递至财务系统,报销人登陆财务系统完成网报,履行线下审批签字手续投递后完成结算。校外用户暂时保留适量预存模式。关于平台财务结算有关事项,现做几点说明: 1、各学院平台仪器负责人及课题组负责人须加快清理校内用户平台预存经费,2023年10月29日起,平台已预存经费只做消耗处理,不再新增,直至经费使用完毕。 2、因考虑各课题组经费使用监管方便,各课题组可在成员中设一名或多名助理,对其授予财务网报权限,负责本课题组全部成员测试经费结算。 3、请各位老师、同学使用平台财务结算功能前,提前在财务系统“经费查询系统”取得相关经费项目网报权限。 4、中心实验室用户按照其现有财务结算模式执行。 5、平台使用问题可联系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徐老师61648487;财务网报系统校内转账模块相关问题请咨询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王老师,电线。 附件:学校科研仪器共享平台校内用户结算操作流程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财务处 2023年10月24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和高效运转,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更好地为学校教学和科研提供支撑服务,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经费管理办法》,依照各单位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决定对申请立项的大型仪器设备维修补贴项目予以补贴,现予以公告。 符合条件的大型仪器维修,随时都可递交《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护经费使用申请表》,每年不限批数,不限时处理,根据大型仪器实际开放运行情况给予补贴。 附件: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维修补贴项目清单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8日 (联系人:徐圆圆,联系电线) 附件:单位名称实验室名称设备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品牌)型号设备原值 (万元)购置日期补贴金额 (万元)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生物材料中心激光共聚焦显微镜2021002022Nikon/A1-SHR-LFOV1912021.01.270.96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良好运行状态,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校设字〔2021〕2号)和《南方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设字〔2023〕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设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经费(以下简称“共享维修经费”),现开展2023年度共享维修经费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范围 共享维修经费仅用于大型仪器设备原有功能损坏的修复、零部件更换,不包含对仪器功能的扩展开发、升级改造、维保延期等。 二、申报范围 纳入学校科研仪器共享平台,且对校内外开放的,单价30万元及以上的,有维修价值的大型仪器设备均可申请该经费。共享维修经费优先支持二级单位公共测试平台设备,优先支持管理水平高、对外开放机时数较多、效益突出的大型仪器设备。 三、资助比例 原则上拟资助比例为维修总额的10-30%,各单位自筹比例不得低于维修总额的70%。 四、共享维修经费申请与使用 (一)设备管理员提交《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护经费使用申请表》(附件1),说明仪器设备基本情况、日常运行情况、开放共享情况、损坏原因、拟维修项目及预算,经费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连同询价、论证材料向学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单台设备维修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经费负责人对维修可行性、必要性、经费预算合理性负责。 (三)单台设备维修预算10万元(含)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不少于三家维修单位的询价;从原厂或特约商处进行维修的,可进行一家维修单位询价,须提供原厂特约授权书及情况说明。 (四)单台设备维修预算10万元(含)以上至30万元的项目,由学院组织3名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并从事设备管理相关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专家对维修可行性、必要性、经费预算合理性开展论证。 (五)单台设备维修预算3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经学院论证后,由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组织5名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并从事设备管理相关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专家对维修可行性、必要性、经费预算合理性、资助比例开展论证。 (六)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根据设备维修必要性、可行性、修复后的预期使用效益、开放共享绩效、专家论证意见等,综合确定拟资助比例,报学校审批同意后,维修项目立项即时生效。 (七)受资助的共享设备维修采购、合同签订、验收、资产报增等按照校内维修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应如实申报维修内容及预算。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收取回扣等的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同时追回资助经费并规定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共享维修经费。 请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申请开放共享维护设备清单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3年9月28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表格纸质材料盖章后交到15栋212室,并发电子版到邮箱。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护经费使用申请表》 2.《南方医科大学申请开放共享维护设备清单汇总表》 (联系人:徐圆圆,联系电话)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0日bd半岛体育bd半岛体育bd半岛体育